白云区同德街出台新举措加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监督管理
2021-12-28 12:24:49




记者从白云区同德街获悉,12月24日,在同德街党工委指导下,同德联社召开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了《同德经济联合社及下属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任职履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同德联社规范成员代表任职履职事项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办法》表决现场。


据悉,在《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人选条件审查试行办法》(穗云农〔2019〕84号)文件出台前,同德街辖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已进行换届选举。为规范已当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的任职条件和履职纪律,同德联社决定从加强党的领导角度着手,从制度角度规范成员代表有关事项。


按照“四议两公开一报告”工作流程,同德联社于12月9日分别召开党组织会议提议、“两委”联席会议商议、12月16日召开党员大会审议、12月24日召开成员代表会议决议通过,表决上述管理《办法》。因疫情防控需要,会议采取分会场形式在5个经济社同步召开,街道挂片领导干部主动对接各经济社,到会指导本次会议召开,最终以同意代表140人,同意率95.89% ,表决通过了该《办法》。



《办法》表决现场。


记者了解到,《办法》分为五部分,分别由适用范围、任职条件、履职纪律、处理方式、其他事项等方面组成,其中任职条件部分主要参考《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人选条件审查试行办法》(穗云农〔2019〕84号)文件有关内容;履职纪律分别从会场内和会场外两方面事项规范履职纪律;处理方式参照白云区现有“两委”干部管理制度,视情节予以暂停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在任职条件部分,同德街党工委保留处理权利,可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对本届已当选成员代表是否违反任职规定进行处理,有力地加强党对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为党管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了抓手。


《办法》制定过程中,街道“三资”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街道法律顾问,区农业农村局分别给予了具体参考意见,保障《办法》内容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操性。



《办法》表决现场。


近几年来,为加强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同德街在“三资”管理方面工作大力创新,总结自身工作经验,陆续出台了《同德街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指导意见》《同德街关于加强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交易立项审查工作指引》等管理制度,为全区“三资”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受到白云区农业农村局通报表扬和全区推广。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信息来源:同德街道办事处